<北辰·第十一期>从饭馆的“正宗”与否说起
2009, 九月 19th 发布 已经有 26 个摘星星的孩子读过这篇文章从饭馆的“正宗”与否说起
文/塔布
“名正言顺”具有无穷威力,特别是在这样一个“必也正名”的国度。胡适有一小文曰《名教》,其中列举了种种正名的手段,譬如取名、诅咒、书符、楹联……然而其中最厉害的还是口号标语:本着一个明确目的,写一句直白的话(可能是谎话,而且常常是谎话),然后再铺天盖地、使之深入人心。相比过去,那时的口号多用于打倒,如今则常用于树立;然而本质并没有变,便是“谎言重复一千遍就成了真理”。——如果确实是真话,确实没有半点虚言,又何必如此刻意标榜。
我去过一些地方,常见同样的一类招牌:无论闹市街头、民居小巷还是公路沿线,都有许多饭店的招牌上齐刷刷写着“正宗”两字。譬如随处可见的“成都小吃”(近些年来同样火爆的还有“兰州拉面”和“沙县小吃”等等),老板常操着一口四川味的方言,卖着同样的盖浇饭、小笼包之类;然而老板可能并非祖籍成都,掌勺的厨子甚或来自东北。然而一旦加上“正宗”二字,食客们仿佛就不再多加挑剔——此种小店的味道和档次固然容易令人无心挑剔,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大多已然麻木、懒得做些挑剔了。于是众人食之泰然,这些招牌也就绝无被砸掉的顾虑。
某年我在成都温江,问起当地的朋友有什么特色小吃,该朋友答:渣渣面。我们同行数人都兴趣浓厚,又问何处做得最正宗,朋友便驱车带我们去邻近羊马(地名)一家相当正宗的专卖渣渣面的饭店(因为他岳父母在当地开饭馆且小有名气,可信度应不会太低)。一路上我至少看到几十块写着“渣渣面”和“正宗”的招牌:为了凸现“正宗”,许多招牌上都绘有一黑白的人脸,以示存在“师承”,但又没一张能看清的……其实上面的脸是什么不重要,有没有“正宗”二字也不重要,重要的是面是不是好吃:只要面做得好吃,自然就会有口碑,不是正宗也会被当作正宗。可这些面馆大都开在公路沿线,来往的游客和司机是不容易成为回头客的;这么一来,“正宗”二字的作用已经远远超越了标明身份、证明质量的真话,而成为忽悠客人光顾的口号。既然是口号,当然别人用了我也能用;既然大家都用,字面上的“正宗”就已经失去价值。于是即便是真的“正宗”,也只能靠原始的口口相传、而不能靠什么“金字招牌”了。
立招牌较易,保持招牌的分量较难。怎么保持分量呢?要做得好吃、让大家认可才行。我不能断言今天的全聚德烤鸭比百余年前更好或更差,但在它面前,别处的烤鸭的确相形见绌;著名的反例则是又贵又乏味的狗不理包子(所以它正日趋式微)。考虑到“公私合营”之后“金字招牌”已统统变色,今天更为常见的是人为树起的“金字”招牌。譬如成都(又是成都)春熙路有一家高高竖起招牌的“龙抄手”,俨然正宗传人的德行(虽然没有写正宗两字),多年前初次路过,还被唬住而去吃过一次。去年再往成都,当地几位朋友请客;席间谈到这家“龙抄手”,他们纷纷晒笑,说“本地人很少去”。以上几个例子和有关正宗的讨论加在一起,就形成了本文的一个重要结论:声称“正宗”或者看上去像正宗的招牌,常常是用来唬人的。
但另一方面,招牌要能唬人,总是因为有人乐意被唬。这就是本文的另一个重要结论,即被唬是一种性格。什么样的人容易被招牌唬住呢?自然是生活在“名教”泛滥之中的我等。胡适认为,名教的信条只有一条:信仰名的万能;也就是说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。被灌输太多的“信仰”却少被教导“怀疑”,人便容易学做鸵鸟,一头扎进一个看似有道理的“名”中不肯回头。例如听说GDP水涨船高,看到奥运会世博会办得如火如荼,明明毕业后连工作都难找,却还是沉浸在“赶英超美”的大梦中、罔顾贫富分化、环境污染和道德沦丧的现实的“一小撮”“爱国青年”。傻到这地步,我除了心里暗暗为其加上一个“X”字,就只能一笑带过了,——尽管我应该“誓死维护他们当傻X的权利”。
生活中有各式各样的人,以各式各样的目的企图说服我们;这些人基本可以分为商人和政客两类,前者的目的是赚钱,后者的目的则比较复杂,有时还暧昧难明。我们要衣食住行,就不能不让商人获利;为了生活有一定秩序,也要默许政客们某些复杂的谋划。不过正如前文所述,我们有责任且有义务选择让哪些商人赚钱、让哪些破产;也就是说要货比三家、精挑细选,还要会砍价,末了还要留好凭证以备退换。假如出现这样一种人,看了就买,买了就走,等到发现买错了又不能退换(比如,因为贪小便宜忘了拿发票),终于站在街边撒泼耍赖、嚎啕大哭,我们也只能送上“冤大头”的帽子。同理,我们也有责任和义务选择默许哪些政客的哪些打算。总的来说要自主选择、自主负责;否则就不要抱怨,政治自然会报复每一个忽视它的人。
奸商诚然狡猾,政客诚然比奸商更狡猾,但对付他们的原则都很简单:判别“正宗”和“冒牌”,要像本山大叔说的那样,“别看广告,看疗效”。换而言之,就是自己思考,然后自己判断是非:什么是我们想要的,以及谁有可能带来这种预期结果,等等。王小波说过,什么都不会、只懂得明辨是非的人是可怕的,这种“明辨是非”的人正是树立招牌的人;面对这种可怕的招牌,假如你竟然不加思索地相信,结果未必会坏,也未必会好,总之难以预料,且难以反悔。每当想到这里,我就脊背发麻,觉得自己不能如此浑浑噩噩、把命运交给别人主宰:吃前者一碗冒牌的渣渣面或者龙抄手不会死人(但可能拉肚子),至于选择一个过于暧昧难明的后者嘛……无数惨痛的教训摆在那里,我就不多说了。何况,我热爱口腹之欲,又比较挑剔,即使吃东西也希望讲究一点(况且冒牌的并不见得比正牌的便宜)。如果你口味真的被麻痹了,或者不愿劳神去挑剔,就不必大老远跑到全聚德了,——你看,出门左转左转再左转,不是刚好有家“成都小吃”嘛。
性格决定了,并又将决定着命运。
2009-9 于北师大
标签:小吃, 正宗


有意思~
呵呵,不过如果写饭馆儿点到为止也不错~
倒不必一定要挑破,显得“矫情”,呵呵。
挺喜欢的一篇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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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眼望过去还以为说饭否的,小激动了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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